「Coffee Host 超大咖託管」(下稱「本服務」)由「超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統一編號 62252310)營運。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適用於本服務的申請及使用;若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從其約定。用戶完成帳戶註冊,或實際啟用本服務任何部分,即表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對其中任何內容仍有疑義或不願接受者,請勿申請,並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申請人應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之法人、團體。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之人,須先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審閱並同意本條款及日後修訂,方可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一旦開始或持續使用,即視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均已了解並接受相關約定與變更。

一、條款適用與法令遵循

1. 無論使用正式方案或試用方案,用戶一經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即同意受本條款及其他會員規範拘束;該等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客服中心說明、管理規則、公告與注意事項。用戶並應遵循所在地及中華民國現行法令。
2. 為組成完整的網路服務方案,本公司得整合第三方提供的附加服務。用戶選用此類服務時,亦須接受該第三方所訂的條款與規則。
3. 本公司得自行決定是否受理任何申請,並保留拒絕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二、申辦、計價與付款

1. 租用內容及付款方式,以用戶與本公司簽署確認之申請文件、線上申請頁面所載資訊,以及本條款為依據。
2. 本公司得變更服務價格,並應在新費率實施前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戶。費率變更不溯及既往;先前已支付的款項無須補差額,亦不得因調價要求返還。
3. 由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供應的項目,其計費期間依該供應單位的規定認定,用戶不得就此提出異議。
4. 用戶應在付款通知所定期限內付清全部應繳款項。若認為費用明細有誤,須於截止日前敘明理由,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提出者,不得以此拒絕付款。本公司得追收欠款,追收所生之一切費用均由用戶負擔。
5. 款項逾期仍未繳納時,本公司得隨時停止或終止該用戶租用的服務,並採取必要的後續處理;由此產生的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
6. 因欠費終止服務而發生的資料遺失或滅失,概由用戶自行承擔,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7. 每一計費月自服務啟用日起按三十日計算;即使實際使用時間不足三十日,仍按一個月收取各項費用。

三、暫停或結束服務

1. 用戶自行停止使用,或因違反本條款而遭本公司終止服務者,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退還已收費用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2. 因情勢改變或營運需要,本公司如擬停止或結束全部或部分服務,將在預定日期前通知用戶;用戶同意配合相關作業且不提出異議。本公司得將已收取但尚未使用的款項退還用戶。
3. 若合作夥伴或其他網路服務業者因情勢變動或營運考量,停止其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此屬不可抗力事由,本公司不負相關責任。本公司將盡力協助尋找替代方案,但改用新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
4. 涉及合作夥伴或第三方供應之服務時,租用終止程序依該供應單位的條款辦理,用戶不得異議。

四、帳戶與服務資源的使用

1. 用戶應在本公司指定的用途及範圍內,以合理方式使用本服務。
2. 僅用戶本人及申請時經其授權之人得使用該帳戶。本公司配發的帳號與密碼應由用戶妥善保存,其保管及使用所生責任由用戶自行承擔。
3. 使用行為不得妨害其他人使用服務,也不得影響本公司系統正常運作。經通知後二十四小時仍未改善,或違規行為已對系統或他人造成障礙時,本公司得直接暫停或終止服務。
4. 如用戶干擾其他用戶的服務,或使硬體及其他可用資源承受過度負荷,本公司得對其服務加設限制或暫時中斷連線。
5. 本公司得監測產品及服務的使用狀況;如判定主機資源遭過度使用,得進一步限制使用或暫停連線。
6. 因用戶自行租用的實體線路品質不佳而受有損失者,應洽該線路供應商維修;本公司不負線路修復義務,亦不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害。
7.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國際海底電纜斷裂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時,後續處理及損害賠償均不由本公司負責。
8. 本公司直接供應的服務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原因而無法使用,且用戶通知後經四十八小時仍未修復,用戶得終止使用;本公司得退還已繳而尚未使用之款項,除此以外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9. 除本條款明文約定者外,用戶因租用本服務所生的其他損害,本公司均不負賠償責任。
10. 本公司得自行判斷是否允許或拒絕用戶使用本服務,並得採取退費後終止租用、封鎖帳戶等措施,無須事前通知或說明理由。
11. 因法令要求或供應商政策,本公司得要求用戶提交數項身分證明。未完整提供或未通過核對者,本公司得隨時終止其租用服務。

五、使用限制

下列內容或行為不得利用本公司服務從事;本清單僅為例示,並非全部:

- 執行比特幣、以太坊或其他加密貨幣的挖礦作業
- 儲存、發布或傳送兒童色情及其他色情內容
- 製作、使用或散布惡意程式、病毒,或利用系統漏洞
- 傳送或散播電腦病毒
- 從事或協助恐怖活動
- 寄送垃圾郵件
- 進行網路釣魚
- 掃描連接埠、暴力破解,或進行其他駭客入侵嘗試
- 發動或參與 DDoS、DoS、booters、network flood 等類似網路攻擊
-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形式招攬、誘使他人賭博
- 進行非法交易,或發布虛假不實、引導他人犯罪的訊息
- 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令禁止的活動
- 涉及暴力、賭博、詐騙、侵權、攻擊、垃圾訊息傳送或代理伺服器(VPN)之使用

如系統偵測或其他用戶回報涉及上述任一濫用情形,本公司得不經另行通知立即停權,且不退還費用。

六、用戶內容與資料處理

1. 用戶應自行建立、維護及更新其內容與資料,並僅得存放於本公司指定配置的目錄。用戶對存入本公司系統之資料享有相關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並就該等資料負完全法律責任。
2. 本公司就存放於其系統內的用戶資料負保管責任。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事由造成資料毀損,處理方式為免收當月服務月租費,減免費用最高以三個月月租費為限;除此之外,本公司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3. 為遵循政府法令或執行本條款所需,用戶同意本公司得保存其申請資料、聯絡資訊及帳戶內的所有資料,並得向政府機關、司法機關或警政機關揭露。
4. 用戶如為未成年人,本公司得將其申請資料、聯絡資訊及帳戶內資料予以保存,或向該用戶的合法監護人揭露。
5. 用戶應依自身需求另行備份資料,以降低可能發生的損失。

七、資訊保密

1. 用戶與本公司間的一切服務關係終止後,除業務執行或法令另有保存需要外,本公司得以適當方式處理並銷毀該用戶的隱私資料。
2. 除有下列任一情況外,本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揭露用戶提供的隱私資訊、網站資料或電子郵件內容:
- 本條款已有相關約定。
- 為交付用戶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必須向第三方提供客戶資料。
- 用戶所需的產品或服務須由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供應。
- 用戶違反本條款。
- 司法機關或政府機關依法提出要求。
- 為保護本公司、服務使用者或公眾的人身安全、財產及其他權利所必要。
- 本公司進行合併、收購或組織重整。
- 用戶已以書面表示同意。

八、條款變更與管轄

1. 第三方供應服務所適用的條款如有修改,本公司無義務就該修改另行通知用戶。
2.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條款,並可在修訂後立即將內容公布於網站,本公司不另負個別通知義務。
3. 因租用或使用本服務所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補充條款

服務存取、轉租與身分查核

1. 除本公司另有明確書面許可,用戶無權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賃或出售本服務之存取權限。
2. 如本公司於服務使用期間發現用戶提供不實資料或疑似盜用他人身分,本公司有權基於交易風險拒絕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並得視情況退還款項,或保留款項並移交有關機關處置。

續費、逾期繳款與到期資料

1. 所有服務續費帳單將於到期日前七日產生。如用戶未於到期日前付款,將導致服務終止;逾期繳費者將收取應繳費用 10% 之滯納金,最低收取新臺幣 30 元。
2. 系統將於服務到期日前三日再次透過電子郵件或 Discord 通知用戶付款。
3. 繳費後,帳單資訊及服務期間可於客戶中心或電子郵件中查詢。如對啟用日、到期日或其他帳務內容有疑義,應於購買後三日內向客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 本公司不對因逾期付款而導致服務終止所造成的任何資料遺失負責。
5. 本公司保留於服務到期後拒絕提供伺服器或服務內資料之權利。
6. 本公司保留於服務到期後三日(七十二小時)或更短期間內終止服務之權利。

退款政策

1. 本公司保留依個案情況拒絕退款之權利。
2. 購買後如遇產品缺貨或無法使用,本公司將提供更換其他服務,或將款項退還至用戶之錢包餘額。
3. 因退款所產生之額外費用或手續費,由用戶自行負擔。
4. 因違反本條款或其他原因導致服務終止者,本公司不負退款責任。
5. 如用戶向本公司之收款服務商提出帳款爭議,致本公司名譽或商譽受損,本公司保留立即暫停或終止用戶所有服務且不予退款之權利。
6. 用戶一經開始使用本服務,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之退款。

技術支援與免責

1. 用戶理解並同意技術服務並非毫無限制,技術人員可能於處理途中停止繼續提供協助。
2. 用戶應確保所使用之任何外掛程式及其資料均具合法來源。如非正當來源,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協助,並得於必要時暫停相關服務。
3. 用戶同意於提供技術服務之必要範圍內,配合提供更多詳細資訊。
4. 用戶了解技術服務僅提供基本支援,包括但不限於服務障礙排除及基本面板設定。

法院傳票與司法程序之處理及費用

1. 若因用戶不法使用本服務,致本公司接獲法院傳票、司法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用戶應協助並配合提供必要資料。為補償本公司處理相關事務所需之行政與法務成本,用戶同意:
- 預先支付新臺幣 5,000 元作為初步處理費用。
- 補償本公司為處理該司法程序而實際支出之全部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差旅費、資料蒐集費、時間成本、客服處理費及其他必要之行政支出。
2. 若前述費用未能如期支付,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相關服務,並保留追索全部未付費用及相關損害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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